关于做好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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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民院学字[2015]31号

 

根据我院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精神,对各系部做好相关学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各系(部)要充分认识两个节日学生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负起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和防控措施。

(二)各系(部)将涉及学生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岗,责任到位,责任到人。

二、积极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一)各系(部)假前要安排专人,对本系(部)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自查。要积极查找漏洞,加强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

(二)要认真排查系(部)内部不安定因素和事端,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系(部)内部可能发生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和不安定因素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三、要做好外出、回家学生的安全教育和不回家学生的安全管理

(一)各系(部)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外出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学生防不法侵害、防交通事故、防极端天气等的安全意识;涉及有关教学、科研的集体外出活动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时对外出、回家学生去向做好详细登记和掌握;同时做好请销假制度的严格执行。

(二)热情关心不回家学生的思想和生活问题,做好各方面的关心关怀工作,为学生假期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提供条件。

(三)督促班主任、辅导员一定要组织召开主题班会,进行安全、文明教育,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要求班主任、辅导员,国庆假期里要深入宿舍,关心同学的生活、学习情况。

四、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和值班工作

(一)各系(部)要安排好学生公寓值班工作,做好值班记录,严禁脱岗、漏岗和误岗,发现案情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把值班表于2015年9月25日下午5:00前上报学生处、保卫处和送到各公寓门卫值班室。

(二)节日期间,各系(部)对所属宿舍进行常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举办老乡会、生日宴、聚会喝酒等群集活动,对宣传教育工作不力的班主任、系学工办主任进行问责。

五、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

学生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学院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隐瞒不报、工作不到位等情况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六、中秋、“十·一”国庆节学生公寓值班表

总 值 班:杨福梅13848129197

副总值班:包  仓15034900333

值班地点:学生一号公寓(本表按五一假期值班安排延续,有急特殊情况的必须提前与其它人调班或找本系部学工人员替班,同时上报带班人员备案)

带班人员

日 期

时 间

值班人员

手机

韩争运13404810475

9.26

8:00—14:00

孙玉波

18047107588

14:00—19:00

白永泉

15847180096

9.27

8:00—14:00

李云

13947130559

14:00—19:00

李延茂

18047148789

10.1

8:00—14:00

姜鹏

15124743008

14:00—19:00

阿日贵

13904713017

白龙13654711836

10.2

8:00—14:00

白银亮

13674847585

14:00—19:00

斯琴毕力格

13204807777

10.3

8:00—14:00

白宝花

13674711611

14:00—19:00

程刚

15148028999

10.4

8:00—14:00

张子涵

13654716665

14:00—19:00

王春梅

13614819661

张玉梅13948433855

10.5

8:00—14:00

齐丹

18686030527

14:00—19:00

胡宝泉

15754868719

10.6

8:00—14:00

张超

15248010900

14:00—19:00

孙玉波

18047107588

10.7

8:00—14:00

白永泉

15847180096

14:00—19:00

李云

13947130559

说明

1、夜间值班人员:韩争运、塔拉、珠兰其其格

2、带班人员要经常巡逻查岗各值班人员情况的同时协助处理值班期间的相关事宜。值班地点:各自办公室。

七、具体放假、上课时间:

中秋节放假时间为2015年9月26日、27日,共2天,9月28日至30日上班、上课。

国庆节放假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10月8日、9日、10日上班、上课(分别上周四、周五、周六的课)。10月11日(周日)休息。

八、2015年10月8日上午9:00前各系部必须向学生处办公室上报学生报道情况)

九、对值班不到岗(包括系部安排的值班)的人员一经发现进行全院通报批评,不到岗而导致后果的找相关人员岗位责任。

 

 

 

学生工作处

2015年9月25日

上一条:通报[2015] 28号
下一条:关于表彰2015级学生军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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